救助野生動物 共建和諧家園
2020-05-11 11:47:23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付海濤
中新河南網(wǎng)5月11日電(付海濤 卞強)2020年5月10日13時,柳園口派出所值班民警楊璐接鄭先生報警稱,在謝莊南地發(fā)現(xiàn)一只小鷹,到達現(xiàn)場后將小鷹帶回,經(jīng)和野生動物保護救助站工作人員聯(lián)系并經(jīng)確認:該鷹學名叫紅隼,為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現(xiàn)已將紅隼移交給救助站。

萬物有靈且美,與自然萬物友善共處是流傳幾千年天人合一思想的證明。咱們國家剛剛經(jīng)歷的災禍就是大自然對人類的懲罰,我們已經(jīng)在反思自己的行為。我國高度重視野生動物的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公民有義務保護野生動物,拒絕野生動物買賣。這次的救助不僅反應了人民群眾自覺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凸顯,而且派出所也借此機會做了一次積極正面的野生動物普法宣傳。

(投稿熱線:18237850555 郵箱:chinanewskf@163.com)

萬物有靈且美,與自然萬物友善共處是流傳幾千年天人合一思想的證明。咱們國家剛剛經(jīng)歷的災禍就是大自然對人類的懲罰,我們已經(jīng)在反思自己的行為。我國高度重視野生動物的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公民有義務保護野生動物,拒絕野生動物買賣。這次的救助不僅反應了人民群眾自覺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凸顯,而且派出所也借此機會做了一次積極正面的野生動物普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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