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區(qū)人民法院:拆了東墻補西墻 以騙還貸陷囹圄
2020-04-29 16:34:56 來源:中新河南網 責任編輯:關潼
中新河南網4月29日電 (梁靖 王家興)近年來,隨著網貸平臺興起,給人們帶來金融消費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一系列問題。一些意志不堅的人很容易深陷其中,胡某便是因此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為還網貸,她在一年內先后對3名男子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高達130多萬元。2020年3月5日,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今年28歲的胡某初中畢業(yè)后就離家到外地打工。2016年,她東拼西湊借到7萬余元,交給一名久未聯(lián)系的小學同學進行投資。起初,同學每月都給胡某返還幾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利息,不曾想,幾個月后便再也聯(lián)系不上那個同學。之前借給胡某錢的人開始紛紛向胡某要錢,胡某還不上,便在別人介紹下接觸網貸,當時的她覺得能夠輕易借到錢很有成就感,就開始瘋狂借了十多種網貸,剛開始還是為了還錢,后來就是為了自己的花銷,不停地借新貸還舊貸,也不再工作。
2018年10月,被網貸逼急了的胡某,嘗試與寄快遞認識的快遞員李某借錢,一開始只借幾百,有借有還。營造一個守信的印象后,胡某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間,先后以續(xù)租房屋、出國培訓需要繳納保證金、償還銀行貸款、償還借貸、網貸、親屬生病急需醫(yī)藥費等為由,騙取李某共計人民幣660545.88元。
隨后,嘗到甜頭的胡某,又在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間,在網絡平臺認識蕭某,在與其確認男女朋友關系后,以類似的理由騙取蕭某人民幣98653.57元。胡某還在2019年2月至2019年5月期間,通過社交軟件認識張某,與其確定男女關系后,胡某以抵押其位于鄭州的房屋需要手續(xù)費、償還網貸、償還李某、蕭某欠款、解凍銀行賬戶等為由,騙取張某共計人民幣635473.67元。至此,胡某騙取李某、蕭某、張某共計人民幣1394673.12元。2019年7月26日,胡某被警方抓捕歸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某在明知沒有還款能力情況下,在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間,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