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龍區(qū)法院:現(xiàn)場勘驗讓司法公正“看得見”
2021-12-12 08:54:41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李克選
中新河南網(wǎng)12月10電(李克選 丁清玲 李征)“法院干警按程序組織聽證,組織鑒定機構在我們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進行現(xiàn)場勘驗,我們相信法院客觀、中立、公正。
”

12月10日,在南陽某置業(yè)有限公司的勘驗現(xiàn)場,被申請方委托代理人真切地說道。


事情還得從南陽某置業(yè)有限公司和武漢某園林景觀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糾紛說起。2017年1月23日,南陽某置業(yè)有限公司和武漢某園林景觀有限公司簽訂了某項目一期景觀綠化及雨污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乙方武漢某園林景觀有限公司承包甲方南陽某置業(yè)有限公司建設的某項目一期景觀綠化及雨污水工程施工,合同價款為12724328元;合同工期為2017年4月20日之前全部完工,達到驗收條件。同時,合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nèi)整改直至通知驗收。逾期不整改達到甲方要求或因此造成逾期通過驗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其他承包方完成修復工作,另行委托的費用以及甲方由此而增加的管理人員的開支,經(jīng)過甲方工程師確認后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本合同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021年4月23日,南陽某置業(yè)有限公司一紙訴狀將武漢某園林景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稱其未按照合同約定施工,且工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請求依法判令解除2017年1月23日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并向原告支付違約金3817298.4元。


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對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爭議較大,遂申請對工程造價和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司法鑒定。工程造價鑒定和工程施工質量鑒定結論出來后,南陽某置業(yè)有限公司申請對工程施工質量鑒定意見書中所列不符合規(guī)范標準及合同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返工或返修至符合規(guī)范標準及合同規(guī)定所需價款,進行補充鑒定。


于是,臥龍區(qū)法院司法鑒定中心組織鑒定機構和雙方當事人到達涉案工程現(xiàn)場進行聽證。隨后,在司法鑒定中心干警的監(jiān)督下,鑒定機構對照相關資料對涉案項目進行認真勘察、測量、記錄,為該案件的鑒定結論提供了證據(jù)支撐。
近年來,臥龍區(qū)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重證據(jù)、重勘察,注重司法公開,讓人民群眾以“看得見”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義,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