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峽法院:推行要素式審判 開啟提質(zhì)增效“加速度”
2021-11-15 16:43:11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李克選
中新河南網(wǎng)11月12日電(李克選 王晶雅)11月12日,西峽法院民一庭采用“要素式審判”庭審模式,一天審理了5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原本每個案件中需要至少1個小時的審理才能查明的事實,法官指導當事人填寫了案件要素表后,僅用半個小時的時間就理清了事實,分清了責任,平均庭審時間不超過一個小時,極大提高了庭審效率。同時,一目了然的爭議事項,直截了當?shù)馁|(zhì)證辯論,讓當事人更方便理解認同,獲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要素式審判”是指圍繞案件的基本要素進行庭審并制作裁判文書的一種審判方法,庭審不再按照以往的“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模式進行,而是直接聚焦爭議焦點,讓庭審更加高效。為進一步提高庭審效率,優(yōu)化司法資源配置,今年7月份以來,該院積極探索審判方式改革,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和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試行“要素式審判”,設計制定了庭審要素表,結(jié)合案件具體情況,在開庭前明確具體案件的審理要素,避免超出或遺漏訴訟請求。根據(jù)要素表在庭審中快速聚焦審理爭點,對無異議的要素事項予以確認,僅對爭議事項采用質(zhì)辯合一的方式進行審理,有效縮短庭審時長。在撰寫文書時,條目式列舉事實要素,極大提高了文書撰寫效率。
自“要素式審判”試行以來,承辦上述兩類案件法官平均庭審時長由原來的1.5小時縮短為半小時左右,文書撰寫時長由原來的3小時縮短為1小時甚至半小時,辦案周期也平均縮短8天,審判效率大大提高。
目前,該院要素式審判試點己進一步擴大到物業(yè)服務合同、金觸借款合同、買賣合同等類別,通過要素式審判理念的全流程貫穿,將為該院審判質(zhì)效提質(zhì)加速開啟“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