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平縣法院:遺產繼承起糾紛 巡回審判到家門
2022-06-16 17:38:12 來源:中新河南網 責任編輯:李克選
中新河南網6月16日電(李克選 李涵玉 王崇)因為一套房產,年逾八旬的奶奶、年逾百歲的外婆與張乙產生了糾紛。鑒于兩原告年事已高,6月16日,鎮(zhèn)平縣人民法院員額法官姜赟帶領書記員史佳前往石佛寺鎮(zhèn)某村巡回審理該起繼承權糾紛案件。



張甲與楊某系夫妻關系,二人生育獨生女孩張乙。楊某、張甲分別于2000年、2019年去世。張甲、楊某去世后,留下位于石佛寺鎮(zhèn)某村的一座房產。二人去世時,未留下遺囑,因為該套房產的分割問題。原告馬某(被告的奶奶)與張乙產生了糾紛。在多方調解無果的情況下,馬某將張乙訴至鎮(zhèn)平縣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員額法官姜赟在承辦該起案件后,經過審查發(fā)現,被告的外婆宋某亦有繼承權,故追加宋某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

6月16日上午,姜赟法官一行來到石佛寺鎮(zhèn)某村,一枚國徽,一條橫幅,幾張桌子,幾把椅子,構成了簡單卻不失威嚴的巡回法庭。庭審過程中,姜赟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原、被告雙方充分表達了自己意見。由于原、被告意見分歧較大,休庭后,本院當庭判決:張甲、楊某生前夫妻共有的位于河南省南陽市鎮(zhèn)平縣石佛寺某村的房屋,其中東廂房南頭兩間歸原告馬某所有,東廂房北頭一間歸原告宋某所有,主房三間歸被告張乙所有,房屋樓門、院墻及其他附屬設施由原、被告共同使用。


庭審活動結束后,姜赟法官就《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方面的內容向當地群眾進行普法宣傳,并現場回答了部分群眾提出的問題。
近年來,鎮(zhèn)平縣法院堅持為民辦實事、辦好事,把巡回法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門口,深入鎮(zhèn)村社區(qū),走進群眾身邊,認真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群眾需求,積極回應群眾關切,讓當事人少跑路、少費時,及時有效地就地化解矛盾。
近年來,鎮(zhèn)平縣法院堅持為民辦實事、辦好事,把巡回法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門口,深入鎮(zhèn)村社區(qū),走進群眾身邊,認真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群眾需求,積極回應群眾關切,讓當事人少跑路、少費時,及時有效地就地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