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shù)年糾紛,齟齬生 “調”字當頭,百事解
2020-10-12 16:05:17 來源:中新河南網 責任編輯:大紅
中新河南網10月12日電(李勝利)在雨后初晴,層層疊疊的淺黃深黃暈染出秋日的麗色。安靜的息縣夏莊人民法庭內,淡淡的稻香彌散,滿是笑意的王某再次找到了承辦法官。“法官,我現(xiàn)在就申請撤訴,感謝法庭和調解委員會的努力。我們倆調解好了,我終于可以安心建房了。”王某激動地說道。

十幾年前,王某從鎮(zhèn)政府受讓了一處宅基地。近些年,王某想要蓋房,張某以該宅基地為自己所有為由,阻撓王某施工。王某多次找張某協(xié)商無果,遂將其訴至息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張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息縣法院受理該案后,調查發(fā)現(xiàn)該宅基地存在一宅多賣的現(xiàn)象,原本只夠建五間房的土地,卻出讓了七間房的土地。而本案的雙方當事人都持有出讓手續(xù),如果處理不當,很可能會激化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給當?shù)鼗鶎由鐣卫碓斐刹涣加绊。如果能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會更助于徹底解決矛盾。
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承辦法官當即向當?shù)攸h委匯報案情,了解當初土地出讓的基本情況,并與當?shù)厝嗣裾{解委員會聯(lián)系,邀請人民調解員對案件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與人民調解員先后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坐下來進行調解,從法理和情理上耐心地進行勸說和疏導。經過多方努力,雙方當事人終于握手言和,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王某給予張某一定的補償,張某自愿放棄爭訴宅基地,并簽訂了承諾書。王某與張某在調解協(xié)議簽字捺印后,王某隨即向法庭提出了撤訴申請。至此,一場多年的宅基地之爭落下帷幕。
王某與張某的宅基地糾紛的成功化解是夏莊法庭“訴調對接”工作的一個縮影。一直以來,夏莊法庭始終將“訴調對接”作為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邀請來自基層的人民調解員參與案件調解,將公認的道德準則、普遍的是非標準、善良的民俗習慣引入案件調解中,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受到了轄區(qū)黨委政府與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