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力調解化糾紛 贈送錦旗傳真情
2023-10-11 20:13:00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王鵬
中新河南網(wǎng)10月11日電:10月10日下午,河南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將一面寫有“依法辦案為民著想 審判高效司法為民”錦旗送到蘭考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員額法官楊想軍手中,說到“沒想到楊法官只用四天時間就把案件調解成了,接下來也能給農(nóng)民工兄弟發(fā)工資了,之前因為這事我連家不敢回,車都抵押出去了,現(xiàn)在終于松了一口氣,真心感謝楊法官”。

據(jù)了解,2019年9月10日,原告河南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中國水利水電某工程局有限公司簽署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負責對綠化園路廣場及附屬設施進行收尾施工,工程款共計545萬余元。合同簽訂后,原告組織人員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并于2020年1月30日竣工,經(jīng)驗收后交付被告投入使用。被告承諾在2020年11月16日前支付全部工程款,但直至2023年9月份,被告僅支付339.9萬元,扣除各種費用后,剩余工程款189萬余元未支付。因工程款未到賬,原告無法支付農(nóng)民工施工班組相應款項,無奈之下,原告遂將被告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楊想軍接到此案件后,考慮到該案標的款較大,又涉及農(nóng)民工工資,10月7日,在國慶節(jié)后上班第一天,就開始電話聯(lián)系原被告雙方做調解工作,在他的努力下,10月10日,原、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來到法院,進行面對面調解。楊想軍法官站在法、理、人情角度,與雙方法定代表人進行溝通協(xié)商,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約定剩余款項共計1892388.33元,被告于2023年10月20日前給付200000元,剩余欠付款于2023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成。最終雙方成功化解矛盾,握手言和,滿意而歸。
蘭考縣法院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僅用四天時間成功調解一起標的額高達一百多萬元的涉企糾紛,營造了公平、穩(wěn)定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蘭考縣法院將持續(xù)秉承“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加大實質化解矛盾糾紛力度,快速、高效化解當事人的急難愁盼問題,用實實在在的成績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張利芳)